威海:全市法院建立多元解纷机制 把矛盾化解在法庭外


把矛盾化解在法庭外

——全市法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纪实

◎记者 孙世超 通讯员 唐玉沙

近年来,针对各种社会转型矛盾凸显,特别是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发、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的问题,市中级法院制定了“以点带面”,重点打造环翠区诉调对接中心,带动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全面建设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路径。通过完善机构设置、吸纳多方调解力量、细化工作职责等举措,我市基本构建了立体化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打造出多元解纷的“威海样板”。

诉前调解

为法院诉讼减压

走进环翠区诉讼服务中心,前来寻求诉前调解的当事人络绎不绝。一名当事人在导诉人员的帮助下填写了相关资料,随后被引导至诉讼辅导室进行诉前辅导。

自今年5月份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环翠区诉讼服务中心每天都要接待七八名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当事人,调解成功率高达70%,这一做法分流了部分矛盾纠纷,有效缓解了诉讼压力。

如今,全市基层法院都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负责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协调。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帮助其寻求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对矛盾纠纷进行有效分流。

前不久,以李先生为代表的20余名工人来到环翠法院,准备起诉公司拖欠工资、保险、补偿金等费用。导诉庭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耐心地向他们介绍了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经李先生一行同意,法院立即启动先期调解程序,通过诉调对接中心的劳动争议调解室工作人员登记、委派后,李先生他们在就近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见到了公司经理,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在当事人登记立案前,对可能经由调解就可解决的普通民事案件,我们会向当事人明法析理,说服、疏导,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转入立案、审判程序,由法庭作出判决,实现案结事了。”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周爱军说。

为了让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有更多制度保障,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市中院“以点带面”的工作方针下,环翠区法院探索建立了“纠纷诉前调解+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立案后委托调解”的“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模式,有效缓解了诉讼压力,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