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履职过程可控可查可监督


威海网讯(记者 连涛 通讯员 陈永升)今年以来,乳山市纪委严格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强化内控机制,加强自身监督,切实做到履职责任清、问题线索清、公务行迹清,架起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言行“无影灯”,严防“灯下黑”。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乳山市纪委围绕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工作程序和环节,编制《自办案件归档材料》,明确工作流程,厘清职责所在;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分工汇总表》,梳理开列监督执纪责任清单,使纪检监察干部找准职责定位。

乳山市纪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凡收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的部门单位,要第一时间向纪委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决不护短遮丑。若当月未接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各级纪委仍要按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监督的再监督”持续有效。

与此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考核,细化履职目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做到每日清、周报告、月点评。建立镇级纪委每周工作报告制度,制定考勤查岗、外出报备和位置分享报告制度,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过程可控、可查、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