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劳动仲裁建立阶梯式大调解制度


威海网讯(记者 李旭曜 通讯员 邓超)为了有效防止劳动争议双方矛盾升级或扩大,把调解工作作为争议处理工作重中之重,今年,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了阶梯式的大调解制度。截至目前,已组织调解269次。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首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先行介入调解,消灭矛盾;若未达成调解,继续进入仲裁程序,由仲裁委在立案前、开庭前、庭审中、结案前通过电话、建议书、组织当事人当面协商的方式,对事实明确、标的少、分歧小的案件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做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把劳资矛盾控制到最小化。仲裁委通过基层组织和区域调解中心进行基层调解,再通过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和解、结案前调解的一个个阶梯,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的效能和调解率。

2015年以来,乳山劳动仲裁委已组织调解269次,达成一致调解意见206起,其中,案前组织调解80起,立案后开庭前按照调解建议书要求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一致调解意见37起,庭审中调解89起,收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良好办案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