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开始 三类人员符合办理条件


  威海网讯(记者 李旭曜 通讯员 于海泳)眼下,不少市民在热烈讨论“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这个热门话题。记者昨日从乳山市人社部门获悉,只有三类人才符合补缴条件,而且需要准备好材料才能办理。同时工作人员强调,本次补缴养老保险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可以办理,请市民合理安排时间,不必着急。

  在补缴工作开展中,不少人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只要交钱,就可以买到养老保险。”乳山市人社部门介绍,这是一种误解。

  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主要是解决《社会保险法》之前具有工作经历,而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历史遗留问题,是符合条件的可以补缴,不是花钱就可以买。在补缴范围上,《补缴通知》明确规定,三类人员可以进行补缴。

  根据省补缴通知规定,以下三类人员可以进行补缴,第一类是乳山市企业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人员;第二类人员是具有乳山市户籍,曾在乳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第三类则是具有乳山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说,除了以上三类情况外,其他人员均不适用于此次补缴规定,不能进行补缴。

  由于可以办理补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所以有市民存在代理办理、材料造假的想法。对此乳山市人社部门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的解释十分明确,对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务的行为。工作人员介绍,人社部门要严格把关,申请人员提供的资料一定要真实有效,切勿造假,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