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违规掉头撞了电动车
12月4日,56岁的“的姐”郑女士驾车多年,驾驶出租车压大路中间的黄色禁止标线掉车头时,不想巧遇郭女士骑电动车沿机动车车道行驶,两车相撞,车祸发生。
当日16时15分左右,郑女士驾驶鲁KT61XX轿车,沿市商业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老商业街派出所附近,觉得西面不可能有乘客,于是,她驾车压着路中间黄色禁止标线,向左后方掉头。这时,郭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而来,郭女士沿着机动车车道行驶,而且电动车速度较快,直接撞上了出租车,致郭女士受伤,胳膊鲜血直流,好在没有生命危险。由于郑女士驾驶机动车压禁止标线掉头,负主责。郭女士沿机动车车道行驶,负次责。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严禁压黄线掉头;电动车必须沿规定行驶车道行使,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宋悦 朱峰 刘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