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案说法] 如约提交离职申请,还要交违约金?


????记者 李旭曜

????员工按合同要求提前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否则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近日,市劳动仲裁委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回顾

????如约提交离职申请

????被要求支付违约金

????李某于2014年10月到乳山市区某单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单位,并向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2015年9月,因为嫌单位待遇太差,李某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一个月后因李某不交违约金,该单位不给其办理离职手续。对此,李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单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劳动仲裁委经过审理,裁决单位应于7日之内为李某办理离职手续。

????■仲裁说法

????本合同中

????劳动者违约金条款无效

????市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表示,《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本案中,李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李某在自己离职以前,已按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所以单位应于7日之内为李某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