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11项举措服务经济发展


11月1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省司法厅近日制定出台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的11项工作措施,为全力推进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了解,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社会普法教育,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省司法厅将组织开展"加强社会普法、服务辽宁振兴"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两个国家级法治创建先进城市、20个法治县(市、区)和5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及40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在全省律师中选拔优秀律师为14个市、100个县 (市)区政府选派法律顾问,使全省市级政府法律顾问数达到10人以上,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数5人以上,并为省政府确定的16项在建重大项目免费 "法律体检",为今明两年开工建设的8项重大项目实施100%签约服务,提供律师"贴身"法律咨询。 同时,充分调动全省1500名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农村建设活动;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力争年内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全省75%以上的市县,力争年内在全省14个市普遍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此外,在公证服务方面,省司法厅将充分运用证据保全、提存、财产清点等公证手段,提高遗嘱、继承、赠与、财产约定等办证质量,以保证公证书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对全省500名公证员进行专项培训,在全省选定30家信誉优良公证处,挂牌服务振兴,并重点为326个重大开工在建项目和1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大力度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赵建明 刘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