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常用低价药品实行挂网采购


常用低价药品实行挂网采购 记者11月11日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保障常用低价药品的市场供应和临床需求,方便各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常用低价药品和转诊用药衔接,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实施方案》,我省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针对常用低价药品出台挂网采购方案的省份。 据了解,凡符合常用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西药3元/日,中药5元/日)的生产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入库,即可获得在我省挂网议价和销售的资格。我省要求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县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常用低价药品的挂网采购,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的也同时参加。 记者王笑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