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两辆非法营运“滴滴专车”被查 车主或被罚3万
????威海网讯(记者 聂宗玉)进入春运以来,市运管处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加大对车站、港口、交通场站及周边的监督巡查力度。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春运巡查期间,市运管处查处两辆非法营运“滴滴专车”,车主或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2月10日,在威海北站,市运管处与市公安局执法人员严查站外揽客捎货、倒客甩客、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发现,一辆白色索纳塔停靠在威海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入口处并不进站,一名乘客下车。“私家车接送乘客都是进站的,我们感觉非常可疑,就上前了解情况。开始司机一直说是送朋友,问他朋友叫什么名字时,司机回答不出来,最后乘客说是用滴滴专车软件叫的车,从威高花园到威海北站,总共花费28元。”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威海汽车站。
????2月12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威海汽车站进行执法检查时,查处了一辆奥迪A6“滴滴专车”,通过现场向乘客取证得知,该乘客是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叫的车,从海港大厦到车站支付了36.9元。
????据了解,两辆车被暂时查扣,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理。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个别汽车租赁公司通过网络技术平台将所属车辆与驾驶劳务相结合,按照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计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所谓的“专车服务”,其属性就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客运或者出租车租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