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我市列入启运港退税试点八个口岸之一


【连网】2014年8月14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前期试点情况,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前期青岛、武汉两个口岸基础上,新增6个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口岸,连云港港名列其中。

2014年8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对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并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是指从启运港发往洋山保税港区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并可办理退税。作为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一项创新,这一政策的施行有利于出口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出口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可减少国内流失到国外港口的中转箱量。

根据通知,最新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地口岸有8个,分别为南京市龙潭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芜湖市朱家桥港、九江市城西港、青岛市前湾港、武汉市阳逻港、岳阳市城陵矶港,出口口岸为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

目前,我国被列为启运港退税试点的8个口岸,除连云港港、青岛市前湾港外,多位于长江沿线。连云港港被列为试点口岸,凸显了连云港港的重要地位,将会对连云港港搭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带来利好,吸引更多货物向连云港港集聚。

在回答我市如何对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问题时,连云港口岸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应加强与上海自贸区的区域分工,强化腹地意识,加强配套合作,实现联动发展。如应对上海自贸区的大物流需求,加快建立货物集散中转枢纽,积极探索建立陆路口岸,发展与上海海港、空港的直通业务,在航运经济、口岸通关、平台建设等方面实现全面合作。而此次连云港港被列入启运港退税试点口岸,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