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适当增加旅游业用地
12月8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三项优化土地利用政策,保障并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以促进全省旅游业健康发展。 br> 据悉,此次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三项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分别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范用海及海岸线占用。 br> 优先利用荒废地。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发展旅游项目。 br> 适当增加旅游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br> 记者刘佳报道 br>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