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成近400座公益性公墓
记者3月2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从2014年开始到2020年,省财政对县区新建的殡仪馆每个补助300万元,扩改建的每个补助150万元,焚烧设施达标改造的每个补助50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继续执行现行补助政策。
让殡葬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于民。2013年,省政府启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三年规划,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绩效考核。两年来,全省共建成城乡公益性公墓近400座,省财政共安排建设补助资金1.5亿元。
据了解,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全部设立免费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免费安葬。同时规定,国办经营性公墓对城乡困难群众购买墓位凭相关证明给予适当优惠和减免。 2014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地税局制定了公益性公墓免税政策。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安葬难题,也为从源头上治理散埋乱葬、深化殡葬改革创造了条件。
推动绿色生态殡葬,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2012年,我省出台《关于在全省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海葬服务费用全部由政府埋单。 3年来,全省海葬数量接近1.2万份,相当于新建一处大型公墓,生态效益明显。
记者 朱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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