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5月1日起 威海将与全国同步实行立案登记制


5月1日起威海实行立案登记制

威海晚报讯(记者 张玉婷)24日,记者从威海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上获悉,威海将于5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系统将敞开大门,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据介绍,过去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在立案登记制的框架下,法院仅仅对当事人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除了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威海法院将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

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探索制定了立案登记规则,重新设计了立案流程,并制定了填写式诉讼文书,自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将在威海法院全面实行。

需要注意的是,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