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诚信“红黑榜”公布 259家单位入"红榜"
昨日,记者从乳山市文明办获悉,乳山市对外公布2015年度诚信“红黑榜”名单。本年度“红黑榜”共有390家企业及个人,其中,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259家单位及个人列入诚信“红榜”,131家列入诚信“黑榜”。
诚信作为基础性道德,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遵循和基本保障。为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市文明委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
此次共有市法院、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10余个部门公布了各自领域的红黑榜,共涉及390家企业及个人。其中,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259家单位及个人列入诚信“红榜”,131家单位及个人列入诚信“黑榜”。入选诚信“红榜”企业和个人将得到相关部门的褒奖。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制定了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列入诚信“红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守信激励,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社会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在企业和个人贷款、品牌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财政、人社部门要给予扶持和激励,使守信者受到推崇,处处受益。
被列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约束和限制。相关部门将把列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综合运用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等惩戒手段,重点在许可准入、用地审批、环评审核、认证管理、专利申请、财税扶持、政府采购、科技奖励、评先评优、社保监管、人事考试、信用评级、品牌培育、商标注册、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
乳山市还将通过网络沟通联系机制,组织各部门对经公开发布的所有诚信“红黑榜”企业和人员,实施联合褒奖或惩戒,对不诚信、不守法行为广而告之,让失信违法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树立“金字招牌”,使其在公平竞争中不断成长壮大。(侯洪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