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乳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9月6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乳山市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乳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乳山的专项巡视,是对乳山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集体查体”,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直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全贴合上级精神和乳山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省委巡视组对乳山发展的重视和支持,乳山市委完全赞同、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贯彻巡视整改意见,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认识,抓好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乳山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认真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陈留泉同志的讲话精神,研究整改落实的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要求从市级领导带头,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和提出要求的落实上来,将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积极主动抓好整改,确保巡视组和群众反映的每一条意见都得到及时解决、见到扎实成效,切实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和相关常委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理出资办企业或违规兼职任职、处理银滩历史遗留问题、村居财务规范化管理、巡视组移交及信访案件处理等6个专项小组,均由相关市级领导担任负责人,形成了自上而下、分工负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在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和台账,由牵头市级领导负责督导,各责任单位挂牌整改、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努力形成“可检查、可量化、可跟踪”的整改成果。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不推脱、不回避、不掩饰,强化担当,主动面对,深入整改,确保按照巡视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近段时期市委工作的重点,组成专门班子采取走访、检查台账等方式,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力、任务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切实把巡视工作提出的“必答题”迅速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先后4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专题会议研究调度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保证了整改工作按要求扎实推进。
五是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程序,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先后修订完善和新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资金监管、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23项,达到了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个漏洞、防范一片领域的目的,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行动,从严从实,全面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支持纪检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市委先后召开8次常委会议和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明确“两个责任”的内涵外延,市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了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制度,引导市级党政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纪委全委会的监督,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规范理顺了全市15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职责分工,推动镇级纪检书记职责真正回归“主业”,解决了工作上的“错位”和“归位”问题。强化村居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全市村居全部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较好落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二是坚持从严从实,领导和协调案件查办。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不断加强市委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办案保障,排除外力干扰,重点查处了冯家镇加油站违规建设案、贸易办违规发放补贴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6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保持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研究制定了《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建立起纪检、组织、审判、检察、公安、监察、人社、审计等多个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打破“条块分割”,畅通信息沟通,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出台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实施“百官共廉”工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问责办法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意见,完善和强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任用审查等制度,真正把上级关于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构建起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四是强化考核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和重点政策措施之中,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变“只挂帅不出征”为“既擂鼓又冲锋”,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研究制定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定期抓好督导落实、通报进展情况,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关于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问题
一是抓好监督检查。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案件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跟踪督查,紧盯春节、端午、五一、中秋、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下发通知、发送短信提醒、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反复叮嘱提醒,提高干部自律意识。开展高密度明察暗访活动,坚决纠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宴等不正之风,去年以来共检查生活小区340个(次)、餐饮娱乐场所360家(次)、排查疑似公车930辆,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抓手,深入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纪检监察网站开设行政效能投诉和信访举报窗口,在全市119处群众办事窗口设置“庸懒散”举报投诉电话提示牌,建立巡查工作机制,检查各部门、单位320多个(次),查处“庸懒散”问题18起,问责处理20人,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二是抓好教育预防。加大对新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党纪严于国法的观念深入人心。组织编写了《前车之鉴》一书,收录了十八大以来各个层面、各个领域10大类36个典型腐败案件,组织全市科级干部开展集中学习,逐个剖析点评,深入揭露犯罪历程。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和《摘编》,并开展了专题闭卷测试,平均成绩94.6分以上。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先后组织100多批次、3万余人到冯德英文学馆、威海马石山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干部家属助廉活动,使反腐倡廉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抓好派驻巡查。制定了《乳山市纪委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每月组织对5个以上单位领导干部遵守纪律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组织纪委委员对政府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评议,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已巡查14个镇、36个市直部门,反馈整改意见152条。四是抓好纪律审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摆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日程,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不放、严查快办,去年以来共受理各类问题线索251起,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使大量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
(三)关于银滩开发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土地使用管理混乱的问题。巡视组反馈的银滩土地管理问题主要涉及土地未批先建或先建后批,部分土地证出多门、一地多主等方面。
巡视组提出的土地未批先建或先建后批的问题,经查实,未批先建的土地有132宗8826.66亩,其中,包括先建后批的124宗、7843.24亩,目前先建后批的124宗土地均已进行处理并完善了相关用地手续,未批先建的8宗土地中有6宗已经进行了处理并完善了用地手续,1宗完成报批尚未供地,1宗因企业暂未缴纳非法占地罚款,待依法查处后再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报批,完善用地手续。
巡视组提出银滩管委会和所在镇的土地所都有土地出让决定权,供地均以协议方式进行,形成大量证出多门、一地多主现象,一些开发商低价囤积土地,高价转手倒卖,供地情况真假难分、底数不清的问题。经调查,这一问题主要发生在2004年以前,当时国家对土地招拍挂没有明确要求,各地土地出让大多以协议出让为主。乳山为加快推进银滩开发建设,对银滩管委会及所在镇在财权、事权上给予了较大的自主权,在土地出让上可以自行决定处理,直接与开发商进行价格协商、签订协议,从而导致土地管理中出现了系列问题。针对这一实际,2004年后乳山市开始规范银滩土地管理,将相关土地审批、发证权限逐步收回市政府统一管理,并积极妥处历史遗留问题。自2008年起银滩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审批、出让纳入市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经过认真核查,目前共查处属于“一地多主”问题的土地9宗7748亩,对这些问题,主要采取调整位置、退换价款等方式予以处置,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在解决巡视组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主要建立了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共同监管责任机制。以职能部门管理为核心,明确各镇区和相关部门的土地管理职责,形成国土部门牵头、各镇区和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共同监管的良好格局。二是建立项目审查机制。对所有新上项目选址、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划或达不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准落地,不得动工建设。三是建立土地巡查机制。加大对银滩等土地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地区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和查处,防止形成违法事实;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查处,保持对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四是建立土地供后监管机制。对已供应的土地,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监管,重点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审核,一旦违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督促用地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建设,防止土地闲置。
2.关于银滩房地产管理的问题。经查,反映银滩开发管理问题的信访举报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质量、个别小区不按时交房、房地产销售虚假宣传等方面。
信访举报中反映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等行为造成的。对此,要求职能部门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明确权力、责任清单,理顺房地产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通过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管理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动态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考核机制等途径,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行为,将企业信用等级与资质挂钩,累计取消20余家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3家房地产企业资质降级。下步将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监管制度,以规划引领为目标,以制度落实、动态监管为抓手,加强开发项目预警及督查,将项目危险点及时列入督查、实施监控。完善企业诚信体系考核机制,依托威海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和资信评价,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提升房地产开发监管水平。
信访举报中反映小区房屋质量的问题,经调查,共涉及银滩山海天、台湾城等小区,主要存在窗体墙体变形、工程渗漏等方面问题。在加强房屋质量监管过程中,乳山市严格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质量安全隐患,采取约谈开发企业、书面督办等形式,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严格履行保修责任,对企业市场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不良行为记录,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先后开展排查检查5次,共下发隐患通知单50份、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15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针对反映的山海天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登记报修的用户分期分批逐一整改;针对反映的台湾城小区房屋质量问题,积极协调破产管理人组织整修。目前以上工程有序推进,绝大多数业主表示认可。下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不断强化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将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措施作为监督重点列入监督计划;创新质量监管手段,建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各参建单位协同办公,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构建诚信评价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使监管过程透明公开,减少人为干预;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严格督促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对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并依法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通过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信访举报中反映部分小区不能按期交房的问题,经调查,共涉及海郡、台湾城康桥蓝湾、胜利国际、银龙湾、金鼎大厦、山海天、龙悦海景花苑等7个小区,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相关费用未缴纳、与施工单位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无法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致使未及时交房。对这些问题,乳山市成立了项目施工推进领导小组,一方面,通过约谈、调研等方式,积极与项目各责任主体保持沟通联系,随时掌握项目运行状态、问题所在及产生原因,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督促各责任主体抓紧进行整改;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与业主保持沟通,适时向业主反馈问题和矛盾解决情况,疏导业主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对确实不能交房的烂尾楼盘申请破产,目前已对台湾城、金鼎大厦、胜利国际等3个项目依法进行破产重组,加快项目推进进度,保证业主的合法利益;对能整改的通过书面督促、限期整改等方式,确保按期交房。下步将继续督导协调存在延期交房压力的有关项目抓紧问题整改,抓好项目跟踪落实,督促房地产企业按时交房和办理房产证,加强部门联动,分头做好网上舆情收集、反馈、化解工作,保持信息共享互通,化解社会矛盾。
信访举报中反映房地产销售企业违规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问题,经调查,一些房地产公司和房产中介为了达到销售目的,不择手段,对房地产项目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以售后包租为幌子欺诈消费者;同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实际交房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而产生消费纠纷。对此,乳山市专门开展了房产中介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房产中介无照经营以及超越经营范围、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共发放宣传材料568份,对159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摸底检查,其中对13家违规行为进行了责令改正,对1家无照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理房地产交易相关投诉17起;对银滩房地产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3家企业宣传用语不规范、5家企业夸大宣传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下步,将在加强针对银滩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在全社会营造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商品房买卖签约行为,推动交易合同网签全覆盖,健全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进一步严格房地产交易主体准入管理,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房地产经纪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有价值的投诉、举报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
3.关于工程建设和工程材料招标采购的问题。经查,巡视组反馈的多项工程不招标、工程材料不搞招标采购的问题,主要涉及乳山滨海新区规划内的海湾新城部分土方、管网建设工程。当时没有招标,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为了保证工程进度。2012年海湾新城引进了一期投资6亿元的远大可建项目,按项目投资方要求签约后一个月内要完成450亩土地平整,考虑到项目的工期,未经招投标直接选择了具有一级资质、信用度高、能保证工程进度的山东昆仑路桥公司进行施工。二是为了节约投入。海湾新城前期主要是改造废弃盐田造地,投入很大,回报率较低。为尽量节约开支,在投标时普遍压低底价,导致部分填方、绿化和管网工程先后多次流标,针对这种情况,采取询价方式选择了报价最低的公司进行施工。三是为了保护本土企业。经考察对比,对山东昆仑路桥公司、山东鲁桥建设公司、山东昆嵛路桥公司、乳山瑞源管材公司等垫资能力强、信用度高的本土企业,在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择了报价较低的企业签订了施工或订货合同。由于以上原因,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而是按照以往招投标价格或当年招投标价格并经过询价确定,虽低于市场价格,但存在违规问题。对此,乳山市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招投标监管,坚决杜绝今后以时间紧、任务重或工程情况特殊为由规避招标,切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一是理顺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体制。新成立了乳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出台了《乳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体制、交易规则等制度,明确规定在本市范围内进行的12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制定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产权交易等4项工作流程,保证了各项交易有章可循、统一监管。目前,已监督各类交易80余项,交易金额12.6亿元。二是创新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决策层、监管层、操作层之间的关系,实现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将原来由政府牵头的市政工程、便民工程等,交由新组建的城投、水务、热力三大集团运作,形成了“政府出资、企业运作、政府监督”的政企分开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财政、审计、检察、监察等部门配合联动机制,规范完善招投标程序,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实现了工程保质、干部保廉。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三大国有企业集团招标控制金额2.1亿元,实际中标金额1.93亿元,节约资金17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达8.4%。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建立招投标活动的主体、监督主体和交易场所三方信息联网,实现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缴费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全过程智能化管理,既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又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目前,已在80余个工程项目中实施,正在积极推进异地远程电子评标工作,建立跨地区共享的专家库资源,为实现远程评标打下基础。四是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标后监管,对于“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及时公告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且建立招投标责任追究处罚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四)关于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问题
经逐一核查确认,属于清理范围的有406人次,其中在职的305人次,退休的101人次,不在清理标准范围之内的有203人次(主要是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以外的人员)。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在清理过程中,一是坚持联合行动,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省市清理标准,协调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本着做实基础工作的原则,建立了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台账,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坚持严格时限,明确标准。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不符合兼职条件的坚决清理,限期整改;对因政府委派而在经营性事业单位工作等符合兼职条件的,及时完善备案手续;对特殊原因尚未清理的,逐一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清理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一旦条件成熟,立即清理,不留尾巴。三是坚持一岗双责,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与各单位签订清理工作责任状,明确各单位的责任义务,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对清理后再出现类似问题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坚持个别约谈,引导辞职。对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涉及投资较大、问题较严重的,组织市级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做好思想动员,讲明利害关系。对同意及时整改回单位工作的严格进行考核,确保一次整改到位;对不能整改的引导其主动辞职,去年以来共有5人辞去公职。
在加大整改清理力度的同时,着眼于制度建设,强化长效监管,建立核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核查,发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工商注册登记审查制度,组织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抓好数据信息比对和企业登记手续审查,确保堵住登记入口,避免问题发生。将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出资办企业清理工作列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对再次发现上述违规情况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杜绝新问题的发生。
(五)关于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问题
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乳山市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案件,去年以来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3件16人、渎职犯罪案件6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6.3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着眼于从源头上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把警示教育挺在执纪监督问责之前,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廉政教育,采取案件通报、“曝光台”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工作不在状态和违反工作纪律、“四风”典型案件42件。去年以来,先后召开了4次全市领导干部会议,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人,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震慑,自觉绷紧廉洁自律弦。二是强化约束机制。针对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常见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调研,摸规律寻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规范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先后出台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招投标管理、规范选人用人管理、规范公车管理、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基层纪检组织向上级纪委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意见,从制度措施上堵塞各种漏洞,强化源头预防,防止职务犯罪发生。三是强化“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重点领域监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排查相关工作人员在权力行使、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在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制定了《“三重一大”闭环式决策暂行办法》,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明确了决策启动、评估、征询、酝酿、形成、执行、反馈7个闭环式环节,做到重大事项决策事前征询、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决策执行后的评估反馈结果作为再决策的依据,实现了决策程序最优化、决策失误最小化、决策效益最大化。
(六)关于村居财务和资金管理的问题
经认真核查,部分村、社区确实存在财务、惠民资金、土地补偿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市镇村三级财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托管资金管理存在遗漏、取得外来原始凭证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不强、部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发包不民主、村级财务公开落实不到位和土地补偿金账务处理不规范、使用程序不规范、投向用途不规范等方面。
针对惠民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全面落实了惠民资金“一卡通”制度,所有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加大对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一是实行公开公示。由镇级财政部门联系、配合和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并做好公示资料保存。二是强化抽查核查。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补贴对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检查记录留存归档。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信访举报、检查核查、财政监管等手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坚决打击挪用、侵占惠民资金现象,巡视以来共查处4起违规挪用、侵占惠民资金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针对土地补偿金管理混乱的问题,集中开展了土地补偿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土地补偿金管理问题进行了集中疏理和归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和整改,共查处挪用土地补偿款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4人。同时,出台了《乳山市规范土地补偿费管理实施意见》,对土地补偿费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构筑起了土地补偿金管理“防火墙”。一是严格程序,公开发放。规范土地补偿费征收程序,对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政府在土地所在村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确认并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财政部门会同国土部门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二是专户储存,规范管理。国土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补偿政策,将补偿给农户的征地补偿款拨付给村集体,坚持“镇管村用”的原则,采取村账镇管、分级记账、分村核算、镇统一设立财务专户的方式进行管理。每季度对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村全体村民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征地补偿费安全管理、规范使用。三是严格审批,专款专用。镇村凡是需要安排使用集体征地补偿款的,严格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并遵循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提议、群众讨论用款方案、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审核、镇政府审批方案及资金的原则,专款专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四是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由市政府负责每年按村账镇管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及时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质询。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配合,每年定期组织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及时下发通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群众清楚明了。
针对村居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全面开展排查。集中开展了“关于村居财务管理回头看”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近年来群众反映村居财务和土地补偿金管理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组织农业、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镇经管队伍建设、村级财务管理、村级收支和资产资源招投标、财务公开等情况进行检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组织各镇进行了集中整改,同时对全市15个镇(街道)、511个村开展镇级交叉审计工作,完成应审计村数的95.5%。二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现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问题的,不仅追究村级的主体责任,而且追究镇级的监管责任,不仅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共对17个村的25名党员干部进行处理,其中有1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对涉及的7个镇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变“集中整治”为“长效管理”,对摸底发现的共性问题,坚持从制度上找漏洞,从管理上找不足,按照“预防为主、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由点到面”的思路,修订完善了收支管理、财务审批管理、农村专用票据管理、农村固定资产管理、农村合同管理、公章管理、农村财务公开管理、民主理财等10项制度,建立了规范村居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步,在规范村居财务管理和农村资金管理上,重点做好三个规范。一是规范资源发包。村级公共资源发包行为必须通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落实“镇级把关、部门审查、政府核准、全程监察”的审批程序。二是规范财务公开。依法建立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履行民主理财职责;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实行村内、网络“两公开”,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惠民资金、土地补偿款、集体资产的去向、大额资金使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到户明细等,根据需要随时公开,做好解释说明,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三是规范财务审计。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30%的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专业审计,做到“一年一抽审”、“三年一轮审”,最大限度避免本地化审计、人情审计的问题。
(七)关于转交问题线索和涉及基层干部的信访问题
对上级交办案件、部分信访反映突出问题,乳山市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建立“一访一交办、一案一督办”制度,逐案建立工作台账,挂牌督办,并将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记录存档,确保件件有人管、事事有落实。开展了整改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已查结的案件进行再过关,确保做出的各项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均已全部办结,共立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移交司法机关1件。移交信访部门的11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巡视组从乳山市以往收到的信访件中要求核查的26件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共立案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不构成违纪2起。为了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抓好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处理,认真组织实施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问题整改的良好成效取信于民。
三、着眼长远,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巩固整改落实成果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持久顽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存在“反弹”和“变异”的风险。二是作风建设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干部纪律观念淡化,不按规矩办事,缺乏责任担当,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三是个别领导干部管党意识不强,有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缺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敏锐性和自觉性。四是在一些领域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给基层腐败现象滋生留下了空间和漏洞。下步,乳山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导落实,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一是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及时“回炉”、补课;对正在进行的整治行动,抓紧抓实,加强督导,保证按期完成;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的分阶段开展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市委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教育预防到位、严格执纪到位、责任考核到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支持纪检部门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担当精神,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促进权力规范、高效、廉洁运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弛而不息狠抓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巡视组反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列入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限、目标和要求,及时跟进予以解决;加强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正风肃纪,抓好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行为治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四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巩固现有整改成果,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健全机制结合起来,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领域,建立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和惩戒问责机制,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制度来约束行为、推动落实。同时,把落实整改任务同做好当前工作、谋划新的一年发展结合起来,用实用好巡视成果,把整改成效体现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来,用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检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52898;邮政信箱乳山市胜利街78号政府办公区纪委信访室;电子邮箱rsjw3143@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