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太平湾港区总体规划》通过部省联合评审
昨日从市港口与口岸局获悉,5月14日、15日交通运输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评审会,审查通过《大连港太平湾港区总体规划》(简称《规划》),标志着《规划》审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并为《规划》获批奠定了基础。我市将按照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规划》,待太平湾港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得评审通过后,将《规划》报请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批复,为港区开发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此次评审会特邀国内权威的港口和经济方面的专家,在对太平湾港区进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了科学严谨的评审和讨论,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形成了《〈大连港太平湾港区总体规划〉评审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太平湾港区的定位。太平湾港区是大连港的重要港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近期以服务太平湾沿海经济区临港产业和城市发展为主,承接大连港老港区部分功能调整,服务辽宁沿海经济带进一步开发开放。今后,随着太平湾港区功能和集疏运体系逐步完善,可在更高水平上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意见》明确了太平湾港区规划方案。规划土城河口至洪石咀10公里港口岸线。太平湾港区划分为码头作业区、港口物流区、临港工业区等三大功能区。港区将形成“一突堤、一港池”的布局,港池由北向南依次布置通用码头作业区、多用途码头作业区和散粮码头作业区。共计形成港口岸线12.2公里,码头泊位29个,其中最大泊位15万吨级,码头年通过能力0.83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