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 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五不准”规范学术论文发表


    123从中国科协获悉,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五不准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明确指出,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七部门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强道德自律,共同遵守五不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要主动申请撤稿,坚决抵制第三方学术不端行为。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发挥科学共同体作用,做好教育引导,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风。

  据悉,七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落实#p#分页标题#e#五不准,督促有关单位对撤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