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参加“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展演


1月30日上午,我市乳山大秧歌、牛郎棍两个省级非遗项目共118名群众演员应邀参加了省文化厅在威海分会场举办的宣传贯彻《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暨首个“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展演活动。

活动在威海市人民广场举行,来自威海各区市的7个代表队进行了表演。《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的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近年来,市文广新局按照摸清底数、资料详实、归类完整的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先后多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对境内适合非遗保护的项目进行梳理和保护。(辛戈 郑华 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