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广西地税为北部湾经济区减免税款3.83亿元
广西地税局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今年1-10月,为纳税人减免税款3.83亿元。其中,为190户符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办理减免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2.02亿元;为768户符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减免房产税0.7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1亿元,促进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
在执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税收政策过程中,广西地税局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宣传,全面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求全区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加强对相关税收政策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政策法规实施条件及具体操作程序。二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税务服务理念,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推进办税公开,丰富税务服务内容;改进税务服务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和税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以及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推行多种申报方式,推行财税库行联网,方便纳税人缴税。三是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台账,简化审批程序,公开办税程序、审批权限及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减免税管理。四是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各地贯彻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五是加强调查研究,跟踪反馈政策。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梁春林 胡文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