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共识:与越南开展农业多领域合作正当时
2012年新年伊始,来自广西、海南、山西、陕西、江西及越南广宁、谅山、高平、宣光、河江、义安、平定12个省区的农业厅长及相关负责人,集聚南宁,召开中越两国十二省区农业厅长联席会议,共商跨国农业合作发展大计。随着《中越边境农业合作发展南宁共识》的出炉,与越南开展农业多领域合作的时机已逐渐成熟,特别是与越南比邻的广西,坐拥“天时地利”,合作发展正当时。
越南已连续多年成为中国密切的农产品贸易伙伴之一,成为广西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伙伴。中国的蒜头、中药材、柑桔、洋葱、苹果等大量出口越南,而越南的木薯、龙眼、西瓜、火龙果等农产品也经过广西源源不断出口到中国各地。不仅如此,近年来,广西还不断尝试与越南边境各省在病虫害联合防控、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试种基地建设、农技人员交流培训等多领域进行合作,取得了一系列实效。
因此,在本次联席会议达成的南宁共识中,中越各方除了在常态的农产品贸易上达成相关共识外,还在强化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合作、务实推动农业科技交流、健全中越两国地方农业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了诸多共识。包括:各方同意今后加强以稻飞虱、禽流感等病虫害的监测、信息和防治技术的交流合作,提高双方监测预警和防治水平。各方愿意加强在农业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中方各省将积极帮助越方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在中越双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向越方提供各种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越方欢迎并支持中方企业到越南境内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推广农业新技术和作物新品种。基于中国-越南两国多省区农业厅长联席会议成为中越两国地方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各方愿意积极加入联席会议合作机制,并积极为完善联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与会的中国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屈四喜表示,自2008年中越两国边境农业合作厅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中越边境各省在中国与东盟框架下,务实推动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农业产业资源开发、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农产品贸易等方面交流合作,取得积极成果,充实了中国-东盟农业合作内容,为中越两国乃至中国与东盟农业交流合作做出积极贡献,堪称中国-东盟农业合作的典范。
中越两国地方农业交流合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随着农业厅长联席会议规模的日益扩大,参与的中越两国省区日益增多,在此框架下,各方必将不断开拓交流合作新领域,开创交流合作新局面。(覃柳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