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出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南宁市日前出台的《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暂行办法》,2012年—2014年南宁市财政将每年安排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该中心建设发展及鼓励企业到中心办理保税业务,并促进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向南宁综合保税区转型。这是记者从昨日南宁市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局举办的《暂行办法》宣传座谈会上获知的消息。

  鼓励更多企业来办理保税业务

  专项资金将用在哪些方面?主要作用是什么?南宁市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锋说,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其支持对象和范围只限于到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保税业务的企业;引入企业进驻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的社会引资者个人或团队;南宁保税物流中心业主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与奖励。

  据了解,去年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的业务量有了显著提升,1月—11月共办理报关单2429票,货值1.2亿美元,监管进出口货运量23.3万吨。张锋说,设立专项资金,对办理保税业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补助和奖励,这在南宁还是头一回。《暂行办法》的实施,可以鼓励更多企业到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办理保税业务,促进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向南宁综合保税区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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