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要服务大局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倪英达:服务大局 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检察工作的第一位政治任务。做好今年检察工作,必须坚持融入全局、服务大局,更加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律职能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作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更加突出自身监督制约,强化机制建设、制度执行力和执法公信力;必须坚持强基固本、协调发展,更加突出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加强人才强检、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执法保障建设;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实践探索,更加突出整合检察资源,实现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更加突出法律监督效力,凸显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
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刻理解面临的“四个危险”、“四个考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加强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提高学习力,科学判断形势,深刻把握规律,妥善应对复杂局面,善于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当前福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把法治精神、法律要义与大局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倾向,不断创新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方法,使自身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措施更加契合大局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使之真正成为发展的环境、发展的动力和发展的保障。要贯彻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发挥检察机关参与、保障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着力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仅是政治原则,而且是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始终不变的牵挂,把群众路线作为一以贯之的坚守。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模式,探索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永远做群众的贴心人。要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是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三驾马车”。要积极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要求,加强对事关检察工作发展全局重大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把“三个强化”的总要求细化、落实到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改革等各个方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上新台阶。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业务与队伍、数量与质量、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保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使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刻理解面临的“四个危险”、“四个考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加强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提高学习力,科学判断形势,深刻把握规律,妥善应对复杂局面,善于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当前福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把法治精神、法律要义与大局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倾向,不断创新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方法,使自身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措施更加契合大局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使之真正成为发展的环境、发展的动力和发展的保障。要贯彻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发挥检察机关参与、保障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着力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仅是政治原则,而且是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始终不变的牵挂,把群众路线作为一以贯之的坚守。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模式,探索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永远做群众的贴心人。要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是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三驾马车”。要积极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要求,加强对事关检察工作发展全局重大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把“三个强化”的总要求细化、落实到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改革等各个方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上新台阶。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业务与队伍、数量与质量、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保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使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