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提高广西农产品竞争力 应对自贸区零关税
王 言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多方面的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建议同样适应于提高中国农产品在东盟市场的竞争力。
从2003年早期收获计划开始,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在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大部分实行了零关税,中国与东盟4个新成员国将于2015年前实现零关税。就是说,到2015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全面实行零关税。
实行零关税和贸易自由化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最本质的东西。仅就零关税而言,其实行的背后,实质上就是要求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志着同类产品竞争更加激烈。自贸区零关税实施以来,对部分农产品销售造成压力,就是同类农产品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这种优胜劣汰规律实质上就是国际价值规律,其核心就是产品的国际化标准。近几年中越边境线上越南同类水果产品如龙眼、荔枝等大批涌入,使广西的同类水果产品的价格大跌,果农损失很大,其他农产品的竞争也存在同样情况。
广西是农业省区,农业资源丰富,传统农业发达,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然而,广西的农业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顺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要求,提高广西农产品在参与自贸区运作中的竞争力,应是广西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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