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创文明系统”再出佳绩


  2011年,山东省工商系统在“文明系统” 创建中再出佳绩。至去年底,山东省工商系统县级以上工商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达到167个,占总数的94.9%,比2010年底增加了21个,增长11%;在17个市局系统中,17个市工商局全部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其中12个市局及所辖县级局全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实现“满堂红”;山东省工商局连续9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同时,省工商局与潍坊、临沂、聊城市工商局还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精心谋划推进创建全面开展

  顺势而为,设立创建新标准。2011年,山东省工商局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迅速展开行动,对“文明系统”创建工作再次作出详细部署,要求全省系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整体推进。

  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文明系统”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用清晰的图表和鲜明的数字展示了全省工商系统“文明系统” 创建的整体情况,促进以学促创、以比促创,提高了全系统的创建意识,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转发了山东省文明委员会关于推广全省工商系统创建“文明系统”经验的通知,对“文明系统”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已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保持荣誉,常抓不懈,实现“文明系统”创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发挥职能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显成效。各级工商系统紧密结合工商职能,拓展文明建设内涵,拓宽服务思路,创新服务机制,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出台意见支持我省“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产生了良好的政策效应和经济效益。举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项目的对接活动,促进了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效生态产业、海洋产业等发展,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变更、注销和吊销,提高了发展质量和效益。完善了“三押一推”、债权转股权等投融资机制,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实施商标战略,引导、扶持企业注册商标,全省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2件,总量居全国首位;驰名商标95件,总数居全国第二,保护了地方品牌,促进了地方产业健康发展。

  执法为民,群众满意赢好评。不断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针对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突出问题,适时展开了专项执法行动,赢得了群众的好评。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保护了消费者的安全。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661个,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成立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消费维权联盟,严格治理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切实加强对商品下乡交易行为的监管,积极受理和化解消费投诉争议,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提升素质打造群众满意队伍

  “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是“文明系统”创建的主力军,更是精神文明的维护者和传播者。在创建活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强化干部队伍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关键。在全省工商系统组织了“学习型工商建设”活动,开展了学习成果网上评选活动,打造了各类学习平台。拓宽教育思路,提高培训档次,组织了复合型、专家型人才高级培训班,更新了思想观念,提高了履职能力,破解了监管难题,推动了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