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年” 打好攻坚战


  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亿元,力争实现750亿元。全市实施重点项目111个,总投资1024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97亿元。其中:在建项目64个,总投资47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27亿元;新开工项目33个,总投资44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70亿元;前期工作项目14个,总投资100亿元。

  工作重点>>>>

  抓好重大产业项目。着力抓好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产出水平高的重大产业项目,形成新的增长点。重点抓好宏达钼铜、聚苯硫醚二期、什邡烟厂易地整体技改、广汉不锈钢产业园、博力迅锂电池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以技改为主的产业投资达到300亿元以上。

  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强力推进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抓好城市路网、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成绵高速复线、成德南、成都二绕、成绵乐客运专线、旌江快速干线、天星快速干线等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着力打造成德组合型交通枢纽。大规模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全域灌溉试点和现代化灌区建设,开工建设八角水库、华强沟水库。确保以基础建设为主的基本建设投资达到180亿元以上。

  抓好重大民生项目。继续加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投入,抓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环境治理工程,确保民生及社会事业投资达到150亿元以上。

  工作思路>>>>

  稳住基数,高位求进。要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划、组织好重大项目,以重大项目为支撑,稳住灾后重建所创造的投资高位基数,高位求进,推进全社会投资增长,拉动经济增长。

  抢抓机遇,对接政策。准确把握中央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十二五”期间中央对地方、对西部的投资政策,抓好与成渝经济区、成都经济区区域规划对接和区域合作,规划、组织好重大项目,推进全社会投资增长。

  突出重点,抓好项目。围绕强力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和“两化”互动要求,按照“突出工业主导、推进三化进程、实现八大突破”的发展路径,规划、组织好重大项目,以重大项目为支撑,推进全社会投资增长,拉动经济增长。

  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重大项目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组织领导。建立重大项目工作调度协调机制,安排部署协调重大项目工作,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表扬奖励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功单位和人员,对推进不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追究其责任。

  推进举措>>>>

  建立和完善“项目攻坚年”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大项目推进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市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情况的综合、检查、督办和考核。

  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工作调度、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逐月信息报送制度和调度会议制度,严格执行重点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专题报告。及时调研和汇总分析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经验、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及时主持召开重大项目调度会,通报全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对下一步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逐一解决影响重大项目施工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超前服务、全程服务。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帮助项目业主做好前期准备、项目申报、项目获批、项目建设等各环节工作,加快项目工作进展。

  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全面清理各类审批、核准、备案、收费等事项和办理程序,取消不必要的事项,优化保留项目内容,调整和优化加载在各审批环节上的前置条件,严禁在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中搭车加载与本审批事项无关联的事项。按照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和《招投标法》相关精神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对政府投资实行“招标投标制”,并探索试行“代建制”。对非国家投资按照“谁投资谁负责”原则,对工程建设的招标事项,实行“不核准、不干预”政策,依法搞好协调和服务。

  进一步强化目标督查和逗硬奖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和市发改委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的督促检查。对重点项目进展总体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分析一次,每半年督查一次,尤其对全市“急、难、险、重”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要视情况不定期通报。进一步完善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和奖励办法,对推进措施得力、建设环境优、项目建设速度快、年度投资目标完成好、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有保障的项目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重点项目年度投资目标任务执行不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连续2次被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责令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检查;对存在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优先配置土地资源。国土部门在安排建设用地时,要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对重点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事项要优先考虑,限时办理。

  优先保障环境准入。环保部门在分配环境总量指标时,要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并实行环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机制,符合审批条件的要立即办理。

  优先保障建设资金。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重点项目,引导金融部门在融资方面向重点项目倾斜。建立项目审批与银行贷款审核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项目与资金互动的信息平台。金融机构在安排建设资金使用和贷款计划时,要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及其配套工程所需资金。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重点建设。

  优先保障其它资源配置。供电、供水、供气、供油、道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要对重点项目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主动搞好衔接,优先予以保障。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加快重点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电力、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分别制定相应保障措施,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水、供电、供气、物流、运输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