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知多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根据省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日前,记者就广大育龄群众关心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市卫计局副局长孙双俐。

记者:全面两孩政策开始实施,现在生育一孩二孩用不用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孙双俐: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不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广大育龄群众在生育前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登记备案。计生部门将发放《生育服务手册》,便于群众持《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母婴保健 、生育保险、辅助生育 、生育津贴等事项。

记者:听说条例修订后可以生育三孩,请问都哪几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

孙双俐:省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生育三孩的特殊情形,仍实行生育审批制,申请再生育的育龄夫妇需要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证。到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生育证》后生育为合法生育,否则就是违法生育,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婚假、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孙双俐:这个问题关系到广大育龄夫妇的切身利益,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的规定;符合法律和省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