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支持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
本报讯 记者刘桂菊日前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海关支持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十项措施》于2012年1月4日起实施。
这十项措施包括:支持沈阳经济区建设,发挥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分类通关改革,为沈阳经济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积极推进沈阳综合保税区建设,切实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积极参与、全力跟进,积极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发挥主管地海关职能优势,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针对性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支持沈阳空港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发挥海关统计预警、监测、分析职能作用,为沈阳经济区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进出数据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加强“大通关”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