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财政凸显三大亮点
“十二五”开局起步之年,锦州市财政系统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辽宁沿海第二大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刚刚过去的2011年,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48亿元,同比增加42.1亿元,增长20.5%;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3.7亿元,同比增加22.6亿元,增长27.9%,圆满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的奋斗目标。
保持了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去年,锦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变化、政策性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紧紧抓住各项发展机遇强化预测分析,同时全力加强征管,确保了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从总量上看,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是2003年以来年均收入增幅最高的一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77.8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的75.1%,结构占比日趋科学合理。
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去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57.26亿元,同比增加18.8亿元,增长13.6%,支出数额远远高于一般预算收入。为确保收支平衡,各级财政部门克服了保运转与促发展的收支矛盾,坚持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在支持企业发展、社会保障、三农支出、社会事业、社会稳定等方面倾斜了大量的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诸如在支持企业改革发展方面向上级申报技改贴息、中小企业发展等85个项目资金8380万元,争取资金7188万元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争取省财政资金1.5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制等,有效地弥补了收入不足的现状。通过一系列措施,既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确保了民生工程投入。去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做到了民生投入只加大不减弱、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只提高不降低、民生工程的覆盖面只扩大不缩小。全市用于教育、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达85.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4.6%,其中新增投入6.2亿元,同比增长7.8%。通过加大民生资金的投入,实现了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多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各项惠民政策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