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桂台合作面向东盟更宽广


  芳 菲

  近几年,桂台两地经贸合作愈加紧密,已进入机制化发展,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据自治区台办公布,2011年广西与台湾贸易总额创下历史新高,达3.52亿美元。3年来,广西与台湾贸易额年均增速超过35%,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广西也日渐成为台资转移新的目的地。

  笔者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对于台湾企业而言,抢滩广西,不仅可以开拓广西市场,更可透过广西去布局广阔的东盟和大西南市场。广西完全可以成为台湾企业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的现实路径。同时, 随着ECFA的签署、两岸直航的开通,两岸间的相互开放逐步推进,最大限度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为台湾与广西企业携手共同开拓东盟市场提供了便利。

  为吸引台资入桂,广西努力营造台企发展的“暖环境”。目前,广西各级各有关部门已相继出台《关于扶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优惠政策措施,让台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有产出、有回报”。台湾已成为广西引进外来资金的主要来源地,截至目前,广西全区累计批准台商投资项目1392项,合同台资额59.87亿美元。广西引进台资总额稳居西部省区前列。

  面向东盟,广西与台湾合作迎来更广阔的空间。首先,两地的高层互访应继续加强。2009年以来,广西已连续3年由自治区主要领导率高层访问团访台,进行大规模、全方位、多层次的系列交流活动,后续开展的频繁经贸交流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桂台经贸合作的发展。其次,应继续加强桂台产业对接,共同建立面向东盟的桂台合作体系。广西正在打造多个千亿元重点产业,同时培育和发展许多新兴产业。台商可以积极参与到广西的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参与到广西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移的进程中,在其中扩大与广西的合作,共享广西发展的红利。

  另外,台商还可以参与合作开发广西的各类经济园区,把台商在中国珠三角、西南、中南等地的业务整合起来,形成以广西为生产基地、面向大陆和东盟市场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