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系虚假信息


“如果你身边有六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1日—7.30日,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近日,这条关于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消息在网上广泛流传。不少市民对此将信将疑,朋友圈转发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确定该消息的真假,记者走访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以后,各省按照各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各地针对各地的情况出台相关的补充规定。为了尽早地解决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问题,2014年,威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7号):凡具有威海市户籍,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现只有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参加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从业单位所属,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2002年9月28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皆年满60周岁,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金,直至本人亡故。于每年的4月1日至5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填写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审核和公示过关后,补助金于次年的一月份开始发放。(宋悦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