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台设立首家具有运输经营权企业


       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 3月下旬,福建东方海运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在台北成立,成为我省交通行业第一家、全国第二家在台湾投资设立的具有运输经营权企业。
      福建东方海运有限公司是在国务院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大背景下,为满足新形势下的海上运输服务新要求,由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轮船总公司和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4家单位合资组建成立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省级国有海运企业。
      该公司以承运集装箱货柜及国内外大宗散货物资为主,主要经营对台直航、国内沿海内贸、东南亚集装箱海上运输,国内沿海及远洋散货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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