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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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银监局召开2012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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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银行举行“北部湾微贷”产品发布会。
广西银监局创新工作机制
“五个突出”助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广西银监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差别监管,以深化“六项机制”建设为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机制建设,致力于提升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近几年来,广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2011年末,广西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792亿元,比2008年末增加2465亿元,年平均增速达到30%,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也从2008年底的26%提高到2011年底的36%,增长10个百分点。2011年末,广西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183亿元,增速达到34%,大大高于广西各项贷款19%的平均增速,同比增幅达到43%,排名全国第5位;广西小企业贷款新增550亿元,同比多增110亿元,全面实现银监会提出的“两个不低于”目标。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壮小扶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发挥好信贷资源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促进作用,广西银监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出台了《广西银监局推进2012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广西银监局局长苏保祥明确提出2012年广西辖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目标是:加大监管激励和考核通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意愿、有还款能力的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满足度,通过信贷模式创新,培育和增强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能力,确保实现中小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从2012年起,中小企业贷款占比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广西中小企业贷款占比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广西银监局副局长郭鸿指出,要通过“五个突出”来完善机制建设和市场准入引导,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考核激励,激发广西银行业主动服务中小企业的内生动力,实现广西银行业与中小企业的良性互动、共生共荣。
突出目标定位,准确把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切入点
一是细化2012-2014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力争2012年广西中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800亿元,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570亿元。二是明确各类银行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对不同类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地方法人机构、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实施分类指导,支持其发展适合自身特色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突出机制建设,逐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一是深化“六项机制”和“四单管理”。广西银监局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落实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四单”管理(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提高银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独立性,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二是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行为监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行为,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严禁乱浮利率、一浮到顶、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强制捆绑、不当搭售,严禁转嫁成本、增加小微企业负担。以上各类禁止行为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强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内外联动。广西银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全面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财税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合作,丰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渠道。
突出差异化监管,提高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容忍度
一是放宽存贷比计算限制。允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计算“小微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二是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地方法人机构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在实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权重法下小微企业贷款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下小微企业贷款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三是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地方法人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接受范围在3%(含)以内,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接受范围在2.5%(含)以内,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率接受范围在2%(含)以内。四是适当放宽小微型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在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两个不低于”目标的基础上,对于信贷主要投向县域的小微型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用款时间的特点,适当放宽年内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年末仍不得超过10%(含)。一是资本净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以下的单体法人机构,允许其年内面向小微企业客户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提升至12%(含)以内;资本净额5000万元(含)以下的单体法人机构,允许其年内面向小微企业客户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提升至15%(含)以内。
突出市场准入导向,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正向激励
一是鼓励地方法人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并在行政审批上给予优先受理和审核。二是支持各类银行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鼓励地方法人机构逐步形成从总行到分支行多层次的,面向社区、县域和大的集镇等基层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体系。鼓励分支机构设立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增设机构网点。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机构,支持其跨区域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支持其在机构规划外筹建3家(含)同城支行;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视其风险管控水平、IT系统建设水平、管理人才储备和资本充足等状况,允许其在机构发展规划内,一次同时筹建最多不超过5家(含)同城支行;对于新设或改造为专业支行、特色支行或科技支行的商业银行,允许其实行“1+1”模式,即在机构规划外增设同等数量的同城支行。
突出目标考核,引导银行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承诺。自2012年起,广西银监局将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推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把手事前承诺制”。二是强化定期跟踪监测和信息披露。按月公布小微企业贷款数据,按季召开通报会。定期向社会媒体公布商业银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承诺事项,公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及措施,接受社会的监督及评价。三是强化目标考核约束。对未按季完成考核目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采取暂缓受理高管任职资格申请、暂缓受理新设分支机构申请、暂缓受理新业务申请等准入限制措施;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履职评价、年度持续监管意见、ROCA评级和监管评级中,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采取约见高管谈话、通报上级行、召开审慎监管会议、降低年度监管评级或年度风险评估等级等监管措施。四是做好正面引导,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舆论氛围。每年评选广西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小企业金融机构先进个人”、“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专营机构”和“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产品”,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舆情监测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和环境。
鼎力支持小微企业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广西北部湾银行微贷业务发展纪实
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细胞,是改善就业、保障民生和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其兴衰直接关系到实体经济的发展。
广西北部湾银行自成立以来,坚持把支持小微企业,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作为转型突破口,积极秉承“立足地方、服务中小、打造品牌、办出特色”的市场定位,努力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特别是近年来微型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现象日益突出,广西北部湾银行审时度势,积极思变,在广西银行同业中率先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的专营机构中小企业信贷中心,并与国际知名金融管理学院合作,紧密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先后成功研发“快捷贷”、“联保通”、“北部湾微贷”、“红木贷”、“茉莉贷”等一系列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量身定做的新产品。
截至2012年3月末,广西北部湾银行累计发放微贷45.72亿元,余额达32.49亿元,增幅达706.2%,业务量稳居全国前列,支持的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涵盖医药、建筑、机械、超市、酒店、商业连锁、日用品、食品加工、运输业、小型制造企业、食品批发等各行业,使11607户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受益,拉动就业近19万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砥柱之力支持小微企业蓬勃发展。
专营机构显特色
针对广西区内南宁、贵港、玉林等城市小微企业密集的特点,广西北部湾银行在广西同业中率先成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专营机构中小企业信贷中心及在总行公司银行部设置了二级部门小企业金融部的基础上,分别在南宁城区的城北支行、江南支行和贵港、玉林等城市的分支机构设置了独立的微贷部,专门用于开展支持小微企业的微贷业务,在全国开展此类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中独树一帜。如今,专营机构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广西北部湾银行将在更多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专营机构,特别是在柳州、百色、梧州等中小微企业密集区域,推进更专业、高效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热情服务赢客户
广西北部湾银行微贷员工积极秉承“信任造就责任、公平激发热情、服务感动顾客”的团队精神,改变以往银行信贷工作“等、靠、要”的模式,主动深入小微企业,以务实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把五星级的金融服务“送上门”,使“北部湾微贷”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同时,凭借“北部湾微贷”灵活、高效、快捷的优势,有效的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了广大小微企业客户的拥护和支持,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一大批优质客户。
创新机制提效能
广西北部湾银行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实行“三单”政策,即单独设立“微小贷款中心”,单独招聘信贷经理并实施严格规范的岗前培训,单独设立贷审会审批微贷业务。同时,广西北部湾银行还积极改进审批模式,提升管理效能,采取国际通行的微贷模式,实行矩阵式的授权管理体系,成功实现了每笔微贷业务2-5个工作日完成的高效运作体系。据统计,截至2012年3月末,广西北部湾银行已成功办理1万多笔微贷业务,且从受理到发放仅用2-5天,较好地满足了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立足市场树品牌
广西北部湾银行立足市场,主动深入南宁、玉林、贵港等区内主要城市的建材、机电、粮油等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比较密集的行业进行营销宣介,为广大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广西北部湾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中心
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征途中,广西北部湾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中心积极求变,主动宣介,一线微贷客户经理骑着电动自行车走街串巷,对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实行“扫街式”营销宣介,大力支持有贷款需求、符合条件的目标客户。目前,已与南宁市和平商场、万里汽配城、五金市场、富安居建材市场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微贷客户经理还始终坚持奉行“一杯水”原则,为客户服务从来只喝一杯水,从不“吃、拿、卡、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不增加客户的额外成本。
广西北部湾银行城北支行
2011年12月22日,广西北部湾银行城北支行在辖区内众多商户的期待之下成功开办微贷业务,有效解决了区域内众多小微企业融资的燃眉之急,并与建材、水果、农贸等行业的多个专业市场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据统计,截至2012年3月末,广西北部湾银行城北支行累计投放微贷8083万元,微贷余额7799万元,支持小微企业232户,拉动就业2300多人。
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2012年1月9日,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正式开办微贷业务,掀开了为辖区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新篇章。在成立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江南支行的微贷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3月31日,江南支行共计为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微贷2283万元,支持近百户小微企业发展,并于2012年3月31日,成功举办了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推介会,得到了新华社、广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及广大小微企业客户一致好评。
广西北部湾银行玉林分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玉林分行自2011年2月9日正式开办微贷业务以来,经过一年多发展,业务量稳步攀升,支持的小微企业遍布玉林市工业制造、医药等行业。截至2012年3月31日,广西北部湾银行玉林分行累计投放微贷3000多笔,微贷余额突破6亿元,较好地支持了“世界裤子之都”玉林市福绵镇,“全国第二大中药材市场”玉林市中药港和玉林市工业品市场、建材市场、粮油市场、花鸟市场等20多个专业市场近2000多户微小客户创业发展,极大地缓解了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难,为推动玉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011年6月25日,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成功开办微贷业务,极大支持了贵港当地小微企业发展。同时,贵港分行微贷业务除了支持当地木材加工、羽绒粗加工等220多家微小企业外,还积极支持当地“三农企业”。特别是在养殖业方面,先后向105户养殖户发放了微小贷款2999万元,及时帮助一批三农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三农企业树立了标杆。
随着微贷业务的蓬勃发展,广西北部湾银行还将相继在梧州、百色、柳州、桂林等区域设立专营机构,加快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此,广西北部湾银行将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大力开展微贷业务、国际业务、资金业务、票据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等一批新业务,为支持小微企业、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