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税收职能 促进内江跨越发展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惠及民生。今年4月是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对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推动内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稳固税收,为内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近年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较好地完成了税收任务,2011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5.3亿元,增长24.1%;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突破120亿元大关,实现121.6亿元,增长31.5%。今年,我市将抓住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成渝经济区建设、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重大机遇,切实抓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投资拉动、产业支撑和扩大开放,扎实推进“三个加快,努力为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奠定坚实基础。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充足的税收,才能为“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注入强大动力,才能为构建和谐内江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才能让全体市民分享更多的发展成果。
依法治税,为内江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也是建设法治内江、和谐内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告知、听证、复议等各项程序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稽查的震慑力和影响力,使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让诚信守法者长足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秩序,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优化服务,为内江发展打造和谐环境。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两大核心业务之一,也是税务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税务部门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把税收宣传活动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优化税收环境、提高纳税意识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和扩大税收宣传活动的内涵和外延。要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和西部大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扩大投资和促进就业,为推进内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要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创新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文明高效的办税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要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积极提供政策咨询、纳税辅导、办税指南、权利救济等服务,努力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诚信纳税,为内江发展贡献自身力量。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依法诚信纳税,既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也是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商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既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前提与基础,也是社会衡量纳税人商业信誉、个人道德品质以及对国家、对社会贡献的重要标尺。我们每个纳税人,都应当增强纳税报国的理念,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身的纳税行为,珍爱纳税信誉,积极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模范。任何企业、单位、个人符合纳税条件的,都应当依法自觉地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纳税,主动承担国家和社会赋予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做到生产经营依法、守法,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申报纳税主动、及时,不偷逃国家税款和违反国家税收政策,自觉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希望广大纳税人切实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为加快内江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协税护税,为内江发展提供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税务部门依法征管创造良好的环境。税务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宣传声势,扩大舆论氛围,使税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税收、支持税收的良好环境。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我们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携起手来,共谋惠民之策,共务为民之实,共创利民之举,凝心聚力促进内江经济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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