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六招并举控费见成效


本报讯 (通讯员郑纯胜  记者李水根)“次均门诊费用比上年涨0.6%,远低于6.8%的全国平均涨幅,列全国各省涨幅倒数第二;人均住院费用比上年负增长0.4%,远低于7.1%的全国平均涨幅,列全国各省涨幅倒数第一。”卫生部近日公布的“2011年各地医改工作进展监测结果”中所列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指标显示,该省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中打出的“组合拳”已取得明显成效。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介绍,该省控制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打出的“组合拳”,主要是六招并举。由卫生、财政、人社、物价和纠风办等部门联合制定控费目标和行动策略;省卫生厅与省级医院、各市卫生局签订控费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加大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监管力度;设立控费奖补资金,对公立医院因次均费用水平比基准水平下降而减少的业务收入实行奖补,并列入财政补偿范围;多渠道对控费情况实行通报;医疗服务价格、实际收费和用药等信息实行“阳光”运行。

  按照该省财政厅、卫生厅的规定,省级医院床位定额补助和激励奖补资金与次均费用水平合理挂钩,按年度考核结算。其中,床位定额补助的70%编入医院年初预算,30%部分与次均费用水平挂钩(要求与基准水平比较达到“零增长”),年终考核结算。因次均费用水平比基准水平下降而减少的业务收入,年终考核后由省财政按净减少的业务收入的20%,安排激励奖补资金给予医院补偿。

  浙江省卫生厅提供的“省级医疗单位医药费用控制情况通报”显示,2011年3月~12月,在16家签订责任状的医院中,有8家实现次均门诊费用负增长;16家医院全部实现人均住院费用负增长;13家医院实现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负增长。8家均次门诊费用与基准水平比较未达到“零增长”的医院,将被扣减30%的床位定额补助,且不能享受激励奖补。据悉,浙江省卫生厅已对控费未达标医院分别提出督查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