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海域(含北部湾)将实行休渔 禁止作业捕捞生产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5月14日发布信息,从5月16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以北至粤闽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实行休渔。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广西渔业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提出了以下明确要求。

首先,除单层刺网、钓业外,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捕捞生产,休渔渔船一律回港停泊,封存网具;严禁休渔渔船将作业类型改变为非休渔作业类型出海生产。持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前往北纬12度以南海域生产的渔船,在休渔水域航行时应当将网具捆扎封存,严禁下网作业。

其次,休渔渔船原则上回船籍港休渔。确需异地(跨省)休渔的,应当向船籍港相关渔政渔港监督机构申请,经停泊地相关渔政渔港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

休渔期间,休渔渔船应当严格遵守港口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渔船防火、防盗、防风工作;休渔渔船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确因船舶维修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转移地点的,应事先向港口渔政渔港监督机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动。休渔渔船应当在休渔结束前适时办理出港鉴证手续。否则,休渔结束后禁止出港生产,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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