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规范价费行为 净化消费环境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和辖区实际,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积极构建教育引导、普法宣传、畅通渠道和预警信息为内容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化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观念,进一步净化消费环境,共建幸福和谐乳山。
集中进行大型宣传。3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以及中国银行等部门在利群广场联合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新消法等消费维权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当日上午,各相关单位便早早地来到利群广场,进行横幅悬挂、展台摆放等各种准备活动。在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市民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投诉受理、真假商品识别知识宣传等活动,并现场向市民发放了新消法等宣传材料,详细讲解了网络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兴趣。工作人员还将各种假冒伪劣商品搬上宣传台,以通过实物展示向市民讲解真假商品的鉴别技巧。据统计,当天,市市场监管局共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65人次,现场受理投诉3起。在市司法局咨询台前,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讲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关乎消费者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中消费者、经营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举证责任等作出了具体阐述和讲解。烟草专卖局咨询台前,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提问、向消费者介绍、解答真假烟识别方法,并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予以详细解答,并公开涉烟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监督以防上当受害,努力营造全社会卷烟打假氛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营造食品药品消费安全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消费教育引导。“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搜集和整理近几年以来的消费者维权案例,对一些新消费产品和消费领域的问题进行宣传剖析,向广大业户和消费者进行详细讲解,讲解通俗易懂,内容全面深刻。尤其针对部分农村消费者,该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假冒产品简单辨别方法、科学公正手段采集客观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方法、消费者维权投诉方法等,积极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观念,杜绝价低至上、从众消费的盲目观念。该局还通过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方式,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四法目标,以法律宣传册的形式进行宣传,积极拓宽普法覆盖面,使得法律条文的宣传更加具体、深刻。
拓宽畅通投诉渠道。“3·15”消费者权益日既对消费者具有警示意义,又对市场监管执法具有督促作用。“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值班工作,以执法发现线索、群众举报线索、记者曝光线索和“3·15”晚会曝光线索为基本线索,以消协电话、短信、邮箱、书信、微信等为载体,积极构建(镇)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投诉渠道,为保证投诉渠道的畅通性,安排专人及时受理消费者相关咨询、投诉举报,并坚持“第一时间到现场”的原则,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形式的投诉举报,严格处置热点难点问题。
发布消费预警信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及时整理执法办案涉及的假冒伪劣信息、群众举报信息、记者曝光信息,“3·15”晚会曝光信息,定期向辖区消费者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消费预警信息主要涉及涉嫌假冒伪劣产品、行业潜规则、大类产品预警、霸王条款、虚假广告、消费骗局、农资抽检结果公示等诸多内容。这些预警信息通过定期及时的更新,既能够保证执法人员办案有的放矢,又能够提高消费者的警惕意识,大大地降低了消费者侵权几率的发生。在“3·15”当天,联合我市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发送“新消费,我作主”的温馨提醒,提醒广大市民:购物货比三家,提高鉴别能力;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重拳打假公开销毁。打假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3月15日当天,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集中整治、现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市垃圾处理场将近期查处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130余箱进行了集中销毁,进一步表明了市场监管部门打假治劣保安全、消费维权促和谐的决心。“在3·15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体现我们打假维权的决心。”该局消保科科长卢海伦表示,将进一步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我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努力构建我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正能量。(刘平平 王超 姜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