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溪市农村居民实行大病医疗保险


  本溪市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启动,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大病保险赔付。

  资金来源及标准是:资金来源从新农合筹资中列支,2013年筹资标准为18元/人/年。

  赔付标准是:对当年个人自负合规费用1万元以上部分按50%补偿,暂不设封顶线,以后年度补偿比例随着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