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荣成一男子开着16万的车 拖着8.5万饲料款不还


威海网讯 自己开着辆价值16万元的车,却拖着别人8.5万元的饲料款两年多不还,而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昨日上午9点,伴随着法槌声敲响,在荣成法院第十四审判庭,连国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一案一审开庭。他也成为我市今年第一名因涉嫌拒执罪被送上法庭的“老赖”。

欠钱不还,被告上法庭也不还

连国新今年47岁,家住荣成市人和镇靖海卫村。自2010年起,他开始经营养貂场。2013年至2014年,连国新拖欠供饲料者的饲料款高达8.5万元。无论供饲料者怎么索要,连国新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欠债不还。

2015年2月,供饲料者将连国新夫妻告上法庭,并申请对连国新名下车辆进行保全。随后,法院对车辆进行查封。

2015年4月,荣成法院判决连国新夫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供饲料者饲料款8.5万元。判决后,连国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7月29日,供饲料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保住车,他谎称车丢了

法院调查了解到,连国新名下的科鲁兹轿车市场价值大约在16万元左右。2016年1月,执行法官将连国新名下的车辆进行续封。连国新连忙谎称自己的车丢了。

执行法官判断,连国新很有可能是把车辆转移了,然后谎称被盗。查他的银行账户,账户上也没有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给“老赖”以惩戒,2016年,荣成法院将连国新移送至公安机关。今年3月份,检察院以涉嫌拒执罪对连国新提起公诉。

昨日上午,在法庭上,连国新对自己欠钱不还的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同时,也承认自己把轿车藏了起来。

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考虑到连国新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或将酌情从轻处罚。法庭上,连国新表示将陆续偿还所欠款项。该案将择期宣判。

威海晚报记者 颜燕军 通讯员 曲衣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