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祀 您准备好了吗?


3月15日10时许,乳山寨镇赤家口村村民孙某某在本村北山玉米地里干活时,乱扔烟头引起地堰荒草起火,并引火上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21日9时许,崖子镇东夼钟家村村民钟某某在本村西北山玉米地中烧荒,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烧毁林木3.21公顷。森林公安干警及时进行侦破,于当日15时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抓获归案,并对其刑事拘留。

3月27日9时许,诸往镇绕涧村村民刘某某(女)和儿子丁某某在本村西北山上坟烧纸,引起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干警及时赶赴现场侦查,根据有关线索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归案。

一次次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国家林地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犯罪嫌疑人自身也受到警方的责任追究,等待法律的惩处,给人们敲响了文明祭祀的警钟。

春季是人们外出游玩、踏青的好时节,因其风干物燥又是火灾的高发易发期。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部分群众沿袭上坟烧纸等陋习,护林防火意识淡薄,既污染了环境,又会为国家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倡导文明、环保祭祀,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也就更为迫在眉睫。

倡导文明祭祀促和谐。转变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科学的祭祀观,做到理性祭奠、节俭祭奠,以肃穆、环保、节约、安全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讲究环保,采取文明祭奠方式,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祖仪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以身作则,带动社会文明祭祀,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遵守公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在世老人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逝去先人,要从俭办丧事,文明祭祀。

远离林地安全高压线。林地是国家资源,公民致使国家资源受损必将受到司法部门的严肃追究和法律法规的严厉惩处,我国多部法律法规都对此有明文规定,这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时刻绷紧护林防火弦。森林火灾危害重大,护林防火工作应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各镇村成立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森林防火领导问责制,签订防火责任书并加强日常督导动态考评,将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落实到林块,确保不留死角。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制作光盘、发放明白纸、赶农村大集等方式,持续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各界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氛围。强化基层护林防火力量,加大人员、资金、设备等多方面投入,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建立护林防火演习演练常态化机制,筑牢护林防火基层防线。坚持固定和流动检查巡查,组织各级各部门在各进山路口对进山人群进行检查和宣传,提醒其不带火种进山、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共同守护国家林地资源和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文明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努力。(孔俊娟  李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