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家餐饮单位违规采购食品添加剂被罚


本报讯  记者孟庆普日前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在为期1个多月的食品安全检查中,北京有4家餐饮单位因违规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处罚款总计19500元。这些餐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采购过程不规范,包括索证索票缺失、没有建立登记台账等。

  从5月初开始,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对餐饮业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整治行动。目前已对6.2万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有8656家餐饮单位对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的经营行为申请了备案。此外,卫生监督机构按计划抽检自制饮料100件,全部合格。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对提供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添加剂情况进行监管。对违法者实施上限处罚,对故意使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及个人(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规定,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必须向监督机构备案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如果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10个工作日内到卫生监督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