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年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从纪检监察、组织系统和政法口、省直机关遴选年轻干部20名。现将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文秘综合岗位3人、信息技术岗位2人、特殊岗位(档案管理)2人、财会岗位1人、执纪监督岗位12人(详见附件1:《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系统和政法口、省直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原则和条件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公开遴选的方法开展工作。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州市及以下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在省纪委机关(含巡视机构)跟班培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3.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档案管理)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上发布《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公告期间同步进行网络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12月21日。
2.报名方法: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遴选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相关表格从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下载。
(2)报名资格初审在12月23日前完成。
(3)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4)准考证于12月24日在云南人才网下载打印。
(5)考生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公告。资格复审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下材料:#p#分页标题#e#
①报名登记表1份;
②信息采集表1份;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④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委托第三方(省人社厅人才市场)命题和组织考试。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特殊岗位(档案管理)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组织考试,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及岗位。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时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网站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按遴选人数 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见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省纪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每个岗位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确定考察人选时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遴选人员,在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对符合调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肃处理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71-63991167
点击下载>>>>附件1-4.rar
附件1: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附件2: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遴选公务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4: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中共云南省纪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