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游质监所提示:出境游押金慎选现金形式
本报讯??“五一”小长假临近,我市新一轮出游热将到,选择出境游的市民增多。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我市2015年度3号旅游服务质量提示。
近日,李女士向市旅游质监所提起诉求,原因是旅行社在出境游行程结束后没有及时归还旅游押金。其实类似诉求在近年来的旅游投诉案件中屡有发生。因此提醒出境游客:与旅行社做出境旅游担保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返还时间等事项,尽量与旅行社协商选择非现金形式担保;如果一定要现金担保,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忌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户。游客若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押金的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何先生夫妇与某旅行社因代办旅游签证问题发生分歧。何先生的儿子在马来西亚生活,夫妇俩想赴马探望儿子并顺便去其他周边国家旅游。由于何先生只需旅行社代办签证,一时疏忽没向旅行社详细说明此行目的,导致本该办理多次往返的旅游签证变成单次往返,致使二人原本的计划泡汤。
在此提醒准备委托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游客,在与旅行社沟通之初要如实、清楚表达出境目的,并通过与旅行社签订单项委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双方在无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产生纠纷。此外,在选择出游途径方面,建议游客选择有资信、讲品质且明示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出游,并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本报记者卢真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