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新版药品GSP实施情况
【连网】(连网/连云港发布 记者张艺雯 通讯员 钟宏坤 何童礼)12月17日下午,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连网演播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介绍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与实施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版GSP实施1年半 市民用药安全有提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处副处长马新红告诉记者,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我国药品经营实行“许可制”。首先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其次要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
我市从2014年开始全面实施新版GSP,按照规定,新申办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原有企业过渡期限为截至2015年底。到2016年的规定期限仍不能达标的企业,监管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新版GSP实施1年半以来,对我市药品经营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通过推进软硬件改造,我市药品经营环节管理基础有了较大提高,市民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药品批发提质增效 去年销售收入92亿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中心主任刘曙辉介绍,我市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和要求,稳步实施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药品批发方面,全市原有24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严格实施新版GSP,经过换证、认证,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8家,在保证药品储存、运输环节所进行的温湿度监控、冷链物流等方面软硬件改造费用共计3527万元,去年实现销售收入92亿元,利税6亿元,同比增长11%和7%,通过扶持高大上,淘汰小乱差,做到了“提质增效”。
药品经营连锁企业方面,市药监部门通过组织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深入现场指导、开展观摩研讨等形式,鼓励单体药店联合重组,推进全市药品零售连锁化进程。目前全市共有药品经营企业连锁总部17家,其中东海3家、灌南3家、赣榆4家、海州5家、连云2家,共有药品连锁门店687家,占全市零售药店比例超过55.6%。其中,17家已有15家通过省局的新版GSP认证,还有2家申请认证的材料已报省局,等待认证。
药品零售企业方面,截止2015年12月11日,我市共有零售单体药店548家,已有473家药店通过药品新版GSP认证,通过率86.31%,尚有75家未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其中32家正处于公示、报送阶段, 21家到年底准备关停、注销, 13家正在准备转连锁。
我市对严重缺陷项目一票否决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强化了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控,有利于降低流通环节安全问题的发生几率。其次,GSP的出台有利于促进行业资源整合,提高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
随着新版GSP的颁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随后出台许多相关的配套文件。我市GSP采用如下认定方式:主要缺陷项为0一般缺陷项少于等于20%,判定该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主要缺陷项为0、一般缺陷项大于20%小于等于30%,或者主要缺陷项小于10%,一般缺陷项小于20%,我市要求企业进行先期整改后对其进行复核检查。其他情况视为不通过检查,在检查认证时对严重缺陷项目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凡出现严重缺陷项目一律视为不通过检查。
药品质量监管是我市明年重点
加强对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关系群众买药是否方便和药品的质量安全,所以加强药品环节的质量监管,是明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点工作之一。#p#分页标题#e#
从源头把关,严格行政审批工作。认真遵守准入标准,对涉及企业的营业场所中面积要求、设施设备中冷藏设施与温湿度调控设备、从业人员中执业药师配备等关键事项严格审查。加强监督检查,除了日常监督检查外,还要针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开展一些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既要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也要利用3.15活动、过期药品回收等活动,宣传药品安全常识,展示假劣药品。
另外,如果发现有销售假劣药品的,可以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