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农大完善认定管理办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近日,为落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要求,山农大完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提高。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通过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文体创作、创业训练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获得的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环节,学生获得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方能准予毕业。学生可以通过参加以下实践创新类活动获得学分:学术论文类、实践项目类、发明创造类、竞赛类、文艺类、体育类、创业训练类等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由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第七学期第10教学周前,向学院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专业主任审核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对照学分认定标准,对符合要求的进行集中记录,学院进行集中汇总,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学院对学生申报学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山东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核准同意,学院按照学生学籍成绩管理要求,提交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山东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山东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档案学院按试卷存档要求进行保存;学校定期抽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档案材料。(山东农业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