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会议指出,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聚焦加快破解办证难,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更加宽松、便利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会议决定,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当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央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又一项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浦东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担的新使命,我们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决不辜负中央对上海的期望。

  据悉,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和扩区以来,率先开展了一系列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市场准入领域的“先照后证”,并在面上推开,获得企业广泛认可。不过,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市场主体反映,在获得商事登记主体资格后,要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还存在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沈晓明表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规则,使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浦东新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浦东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根据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的要求,以及《试点方案》的具体任务,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聚焦加快破解办证难,提高政府效率,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于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对于政府需要获得信息、开展行业引导、制订产业政策、维护公共利益的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沈晓明同时强调,将按照中央要求,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理念,不断加强监管,监管越到位,放得才越开。但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保等特定活动,还是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国务院正式批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后,将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暂时调整实施部分相关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沈晓明表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将以愚公移山的决心削减审批权力,着力提高行政效能;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增强市场活力,努力促进创新创业;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控化解风险。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公平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