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院量化考核提升教职员工科研能力
近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经学院研究通过后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考核办法要求所有在职在岗的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额定的科研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论文、作品、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科研获奖、鉴定成果、专利、学术活动、书画设计作品展等,所有在职在岗的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应完成额定的科研工作量。
对科研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不仅有利于规范学院科研评价工作,也有助于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为此,学院成立科研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院的科研量化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问题。(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