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5年度阶梯水价计费即将开始 抓紧去登记备案
【连网】(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吴长宁)我市2015年度阶梯水价计费工作即将开始。昨天,市自来水公司提醒,市区还未办理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或低保、特困户登记备案的用水户,在2016年1月29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以保证享受优惠政策。据悉,登记备案工作原来是到2015年12月底前结束的,为保障相关人群的利益,自来水公司决定再延长一个月。
据了解,我市自2013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以来,有效发挥了阶梯价格的调节功能,既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节约用水意识,同时也保证了全市的供水需求。原文件在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时,对于市区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低保、特困户等用水户,也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即“对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每增加1人,在第一阶梯内每人每年核增60吨(每人每月5吨)用水量”;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户,享受用水优惠政策,即第一阶梯到户价格执行1.25元/吨;第二阶梯内到户价格执行2.06元/吨;第三阶梯到户价格执行2.87元/吨。
按照规定,这些相关人群的用水户,需在年底前去自来水公司办理登记备案工作,以便享受优惠政策。由于我市对阶梯水价制度进行了完善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方便相关人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市自来水公司决定将登记备案时间延长至明年1月29日。
需要提醒的是,2015年登记备案的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用水户,仍按照每增加一人,在第一阶梯内每人每年核增60吨(每人每月5吨)用水量”,超过部分按政策执行阶梯式水价。但2016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所调整完善,其中,对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每增加1人,在第一阶梯内每人每年核增48吨(每人每月4吨)用水量,超过部分按政策执行阶梯式水价。“这个政策是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就是说到2016年底才按照新政策,对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每增加1人,在第一阶梯内每人每年核增48吨用水量。”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户,继续享受用水优惠政策。即第一阶梯到户价格执行1.25元/吨;第二阶梯内到户价格执行2.06元/吨;第三阶梯到户价格执行2.87元/吨。此外,市区原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暂不实施阶梯水价,其基本水价在第一阶梯价格基础上上调0.1元/吨,即到户价3.0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