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威海男子发现商品标签不合格起诉商场获3倍赔偿


威海网讯 买到不合格产品怎么办?在大多数情况下,顾客都会选择找商家理论,或者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市民秦先生的做法是将商家告上法庭,并且获得了相应赔偿。

去年8月份,市民秦先生花费2264元,从市区某商场购买了某品牌三种规格的有机亚麻籽油。但他发现该产品健康手册说明书有问题,上面载明“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降血脂、降血压、防治癌症的功能”。

看到该说明书后,秦先生认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并且他在食用该亚麻籽油后,发现其并没有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防治癌症的效果。秦先生认为,标识此类产品说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于是将销售有机亚麻籽油的商场告上法庭,请求商场返还购物款2264元,并支付10倍赔偿金22640元。

经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认为该商场的行为确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为《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涉案亚麻籽油的说明书中,标注了该商品有降血脂、预防癌症等诸多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违反了该规定,应认定为标识不合格产品。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作为销售商,未尽严格审查义务,销售了标识不合格的产品,其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处商场退还秦先生购物款2264元,并支付货款3倍的赔偿金。

经区法院判决后,商家提出上诉。在近日的审理中,市中级法院对此案维持了一审判决。

(威海晚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宋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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