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学车时被撞致九级伤残 驾校赔偿学员20万元


  驾校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驾校该不该担责?可能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近日,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练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大家解开了心中的疑问。

  去年10月底,市区某驾校教练车准备路试过程中,被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追尾,导致车上的学员王女士、张先生受伤。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王女士左侧第6根肋骨骨折、右侧肋弓骨骨折、双侧肺挫伤,还出现创伤性腰椎间盘破裂、脑震荡后综合症等症状。经有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女士的伤情已构成九级伤残。

  虽然经交警认定,事故中轻型普通货车司机负全责,但王女士认为,驾校作为一个专业从事驾驶员培训的教育机构,理应对学员培训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因此,王女士出院后马上和驾校联系赔偿事宜,但几经协商未果。最终,王女士将驾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认为,本案中,王女士在该驾校交纳学习费用,学习驾驶技术,双方之间存在技术培训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性质,驾校负有教王女士驾驶技术及保障原告人身安全的主要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女士受伤,驾校即构成违约。

  “王女士在接受驾校培训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虽然该交通事故系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王女士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侵权诉讼,但王女士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选择驾校提起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主审法官介绍说,虽然在交通事故中驾校并无过错,但在王女士提起的合同纠纷诉讼中违约,因此应对王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胜诉,驾校将赔偿女士的全部损失,共计20万元。 威海晚报记者 于欣欣

  通讯员 翟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