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临淄区五措施保障解决大班额工作顺利推进


  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扎实推进解决大班额工作,淄博市临淄区采取五项积极措施,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大班额改造项目资金和上级资金支持,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有利资金保障;区财政列专项资金,支持消除大班额改造计划;实施融资扶持,增加大额长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规模,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积极争取商业银行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金融服务;探索灵活融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二是保障土地供给。将解决大班额问题与城区总体规划同步推进,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新增适龄儿童学位与新建住房统筹解决;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增减挂钩等试点政策,有序开展废弃教育用地的复垦利用工作,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中小学发展需要。

  三是加大民办学校支持力度。以政府办学为主,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积极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支持名校办分校、托管薄弱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采取派出公办学校教师支教、购买学位、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同等待遇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

  四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临淄规划分局、临淄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教育局、区招投标中心、区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施工、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

  五是加强督导督查。建立和完善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指标监测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把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作为评价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而引发安全等严重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淄博市教育局)